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财政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docx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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