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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唐山市培育提升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7  浏览次数:234次

唐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唐山市培育提升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第37次党组(扩大)会议暨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精神和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印发<培育提升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实施方案>》(冀服务业办〔2019〕1号)文件精神,确保完成省达我市任务目标,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将《唐山市培育提升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实施方案》及《唐山市培育提升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目标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

唐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

唐山市培育提升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培育一批业态先进、附加值高、带动突出、竞争力强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提升壮大服务业综合实力,推动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思路与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以“三深化三提升”和“双创双服”活动为契机,按照省“六个一批”的任务要求,通过“限上企业抓增长、上限企业抓入库、近限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等手段,“纳新一批、提升一批、发展一批、壮大一批”,切实做好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工作,推动服务业动力、质量、效率“三提升”,力争到2020年,全市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350家以上,总量达到1200家,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有效促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1.加快引进一批。依托唐山港、三女河机场,加快引进国际化港口、航空服务企业、港口、航空物流企业和国际商务企业20家;立足“一港双城”建设,吸引聚集金融、研发、文化、旅游等企业10家;以建设国家物流枢纽为契机,加快引进培育一批优质物流企业20家。(牵头单位:市海洋口岸和港航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一港双城”办公室、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技术催生一批。着力在交通、环保、健康、医疗、旅游、教育等领域培育10家以上大数据增值服务示范企业,在智慧旅游、广播影视、文化教育、信息消费等领域培育5家规模以上数字化龙头企业,在工业互联网与制造业深度融合领域培育5家“制造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在5G网络技术试商用领域培育3家领军企业,引进培育5家规模以上生物技术研发、医药和医疗器械制造、健康服务等企业,加快引进培育2家具有总承包和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节能环保服务企业。(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通信办、市教育局)

3.融合创新一批。实施“工业设计+”“文化创意+”工程,积极引进3家对我市产业有明显带动作用的规模以上专业设计企业,加快培育5家规模以上“设计+技术、设计+材料、设计+体验、设计+产品”绿色协同创新企业,推进工业设计与我市制造业融合进程,运用更多文化元素进行服务产品创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4.平台整合一批。依托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平台,引进培育30家规模以上商贸、流通、商务、文旅等企业。引进培育10家规模以上综合类、销售类、消费服务类和跨境贸易类电子商务平台。依托经济技术智慧物流云平台建设,引进培育5家规模以上物流信息服务企业。依托京津冀专业化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引进培育10家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企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

5.试点带动一批。深入推进唐山国家多式联运试点,引进培育20家以上创新示范企业。加快推进中国(唐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在重点国家市场规划布局10个公共海外仓。强力推动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建设,引进培育5家规模以上大健康服务企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海洋口岸和港航局、唐山海关、曹妃甸海关、京唐港海关、市税务局)

6.载体聚集一批。加快推进中国(河北)自贸试验区申报建设,积极引进培育3家规模以上专业外贸、服务外包等企业。加快环京津服务经济示范区建设,引进培育20家规模以上会展、医疗、金融、文化、物流、养老等企业。不断推进5家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10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10家省级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建设,引进培育30家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企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唐山海关、曹妃甸海关、京唐港海关、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工作举措

1.调查摸底。重点对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的企业法人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全县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数量、分布、类型及经营基本情况,及时将达到规模以上标准的企业纳入统计范围,做到应统尽统。(牵头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2.鼓励个体户转为企业。引导和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支持上档次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转制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转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力争用2-3年将现有的限上“大个体”和产业活动单位转为法人企业。(牵头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3.引进和培育大型限上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大型企业、生产企业到我市注册,鼓励本地大中型企业扩张规模,实现企业标准化、规范化经营,不断扩大市场份额。(牵头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4.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建立服务业重点联系企业信息库,实行部门定点联系制度,深入企业调研。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扩大与重点企业的信息互动,了解企业经营及发展情况,帮助扩规模、上档次。(牵头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职能,完善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全市服务业发展变化趋势,沟通了解工作进展情况,解决规划落实、政策协调、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牵头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加大动态监测。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服务平台,做好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培育、集聚区及融资增信企业库的数据填报和完善工作,健全督察和调度机制,保障服务业重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继续组织好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管理监督和检查,确保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牵头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完善落实机制。分领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建立压实责任层层传导机制,各责任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主管领导和牵头处室,强化任务分解,实行责任到人,确保完成培育提升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强化考核监督。加大对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工作完成情况的督导、调度,利用“双创双服”精准服务规上服务业企业活动,落实省、市、县分级帮扶机制,建立专人盯办、定期协调联络制度,将各县(市、区)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工作纳入“双创双服”年终考核中。(牵头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