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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
《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支持政策(2023年修订)》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12  浏览次数:275次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全面提速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着力打造“新工业”,在城市发展激烈竞争中赢得先机,市工信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对《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40条支持政策(2020年修订)》进行了修订,从财政政策、产业基金、项目奖补、人才吸引等多个方向建立奖励机制,形成了《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支持政策(2023年修订)》,使其更加适合产业发展需要,更具魅力、更具吸引力。

二、修订原则

为确保政策修订后更加精准、管用,最大限度发挥奖补激励政策对打造“新工业”的支撑和推动作用,本次修订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强化对招引的大项目、好项目支持力度。对引进落地优质项目不惜血本、不惜“重金”、不设上限。二是突出扶早扶小扶创新。重点对资金需求强烈的新兴企业(项目),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进行奖补,支持做大做强,增强发展后劲。三是鼓励引导传统产业跨界转投新兴产业项目,鼓励支持新兴产业企业扩产增能,鼓励既有企业上市和质效提升。四是突出事前奖励和支持,进一步增强政策支持的吸引力和杠杆作用。五是整合原政策资金,取消了对省级配套资金、淘汰落后、物流企业以及奖励个人等领域支持政策,集中资金力量支持“新工业”发展。

、政策主要内容

政策共分九个方面30条。

第一方面,精准支持新项目。共2条,分别为加大重点项目奖补力度、支持新兴产业项目发展。第二方面,强化项目基金支撑。共5条,分别为鼓励吸引基金投资机构、支持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提升管理能力。第三方面,优化新兴企业激励机制。共4条,分别为大力培育“独角兽”企业、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大力培育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支持新增规上企业。第四方面,强化中小新兴企业支持。共3条,分别为加大中小新兴企业融资支持、强化中小企业集约集聚发展、加大科技型企业奖励。第五方面,加大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共7条,分别为支持引进技术、支持建设产业研究院、支持创新平台、支持双创基地、支持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支持产品创新、支持企业研发投入。第六方面,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发展。共2条,分别为优化上市前激励政策、支持上市企业落户。第七方面,支持企业质效提升。共5条,分别为支持智能制造、支持绿色化提升、支持质量提升、支持品牌创建、支持争取高端奖项。第八方面,强化产业人才引进培育。共2条,分别为支持引进产业人才、支持定向培养人才。第九方面,其他事项。对“一事一议”支持方式、资金支付责任主体和政策有效期进行了明确。

 

《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支持政策(2023年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