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19930079316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专精特新指数
政策速递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月21日河北省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十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40号),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对外贸易“五个优化”和“三项建设”,以新补旧、以质补量、以内补外、以线上补线下,进一步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加快形成...
发布时间:2021-01-21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县域科技创新工作积极性,加快推进创新型河北建设,我省组织开展了2020年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现将《全省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结果(2020)》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积极对标先进、查找不足,切实加强科技工作,推动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加快跃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月5日全省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结果(2020)根据《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2019-2025年)》(冀政办字〔2019〕9号)要求,我省组织开展了2020年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工作,监测评价结果如下:一、总体情况(一)A类县(市、区...
发布时间:2021-01-05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特此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1年4月2日
发布时间:2021-04-02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现就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本条所称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制造业的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574-2017)确定,如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其规定。收入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二、企业预缴申报当年...
发布时间:2021-03-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为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现将有关进口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新型显示器件(即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件、Micro-LED显示器件,下同)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含研发用,下同)原材料、消耗品和净化室配套系统、生产设备(包括进口设备和国产设备)零配件,对新型显示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即靶...
发布时间:2021-03-31
关于印发《唐山市专利战略推进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发布时间:2021-05-19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公共服务局,省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相关单位: 现将《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2月7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8〕237号)、《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经国家市场监管...
发布时间:2021-02-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及其配套政策有关规定,为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制定工作,现将有关程序、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清单是指《若干政策》第(一)条提及的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线宽小于65纳米(含)、线宽小于130纳米(含)...
发布时间:2021-03-29